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6-05-18

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新建1条20万吨/年回转窑含铁除尘灰提铁减锌固废处理生产线,采用回转窑火法还原工艺对安丰钢铁自产除尘灰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窑渣(氧化铁)14.6万吨,次氧化锌粉1.5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英军

联系电话:18031653688    邮箱:qhdanfeng@163.com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v6fRXM61OYHQ-R307ZCKQ 提取码: h86f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9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